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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神何在:
唐将南霁云信仰的流传与变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杨鸿光
原文载于《民俗研究》2023年第1期
摘要
南霁云为安史之乱睢阳保卫战中的殉国唐将,因乞师断指留有忠义之名,殒后受到朝廷封赐,且长期作为张许二公“双忠信仰”的配祀存在。明代以降,南霁云逐渐独立成神,其庙曰“南将军庙”或“黑神庙”等,其神职为救火禳灾、启梦捉凶与护境安民。该神在贵州奉祀最谨,这是“父代子荣”、讹音误传等因素作用的结果。此外,湘西、川东、江淮、陇地亦有黑神信仰分布,这与移民迁徙、故地情怀及国家敕封等因素有关。
关键词
南霁云;黑神;双忠信仰
一、南霁云事迹与黑神名号
01
南霁云,唐魏州顿丘(今河南濮阳市清丰县)人,出身低贱,却勇武过人,尤善骑马射箭,“霁云善骑射,见贼百步内乃发,无不应弦毙”。由于英勇善战,南霁云声名日著。在睢阳保卫战中,他协助张巡抵抗叛军。至德二年(757),睢阳被围,南霁云夜潜出城,向临淮节度使贺兰进明乞师求援,尽管“再三说之,慷慨泣下”,但“进明日与诸将张乐高会,无出师意”。是时,贺兰进明对战事抱观望态度,又妒忌张巡才能,因此不顾前线吃紧,笙歌燕舞款待南氏,并有意留之于自己帐下。面对珍馐,南霁云难以下咽,情急之下,断指明志,“既不能达主将之意,请啮一指,留于大夫,示之以信”。返回睢阳后,南霁云继续追随张巡抵抗叛军。不久城破,南霁云被执,然誓死不降,以身殉国。
对于南霁云的忠勇,历代文人士大夫称颂不断。宋初思想家石介对南霁云的评价是:“身轻鸿毛,名重泰山。”明代名宦沈炼在大名府南将军祠落成之际,赋诗称颂南霁云:“珂里至今隆俎豆,长留英气壮山河。”清初,文坛盟主王士祯过泗州(今安徽泗县)南将军庙时,感怀南霁云之英烈,留有“呜呼南八真男子,中丞侍郎同日亡,碧血斓斑照青史”之句。清人王銮为南霁云大义之举所感动,曾言:“每读……韩昌黎、张中丞传叙南霁云乞援一段,觉神气奕奕纸上,千载如生。”可见宋代以来,南霁云的忠义事迹逐渐成为文人士大夫歌咏忠烈的重要主题。
与此同时,南霁云信仰崇拜也逐渐形成和传播。民间多称其为“南将军”“南公”“黑神”。尤其是在贵州,民间称南霁云为黑神并加以祭祀的现象非常普遍。南霁云为何被称作黑神,主要有以下三种解释:其一,南霁云容貌凶煞,且长相黑,故被称为黑神;其二,南霁云为贵州之神,而贵州简称黔,从黑字旁,故称黑神;其三,南霁云在睢阳之战时被炮火熏黑,死时面黑,因此后世称其为黑神。尽管这三种说法都不足为据,但南霁云和南霁云庙在贵州被分别称为“黑神”和“黑神庙”却是不争的事实。“黔城有南霁云庙,凡水旱灾祲疠疫兵革之事,有祷必应,土人以其长寇戟髯而貌之 也,故曰黑神。”
事实上,“黑神”这一称谓也并非南霁云独享,睢阳保卫战中同时殉国的张巡、雷万春在民间亦有此尊号。或许“黑脸”造型有一种威武、勇猛的暗喻,更符合百姓心目中英勇无畏、斩妖除魔的神灵形象,所以将他们统称为黑神。例如,道光《辰溪县志》在分析上述人物形象时,便采用了这种解释:
黔王庙,亦名黑神庙,邑中或祀张巡,或祀雷万春,或祀南霁云,概称为黑神都督护国黔王,未详何据……至黑神之称,自因史载贼陷睢阳,张巡向北再拜,誓为厉鬼杀贼,后张镐与贼战,果见青面獠牙,无数兵卒从空击贼,其为张、雷、南诸公之灵可知。故统以黑神称之,其概称黔王……凡此皆志无明文而可以意通者,因附识其说焉。
综观各地方志,谁为黑神实难辨析。黑神这一名号,表达出人们对忠臣的敬仰之情,是民间对睢阳保卫战中殉国唐将的集体记忆。
二、历代对南霁云的封祀
02
南霁云这般英雄人物之所以能死后成神,很大程度上缘于国家的褒扬和士大夫的推崇。其为国捐躯的壮举符合国家的政治伦理,具备了被后世神圣化的资格和条件。正如杨庆堃所言,英雄人物献身于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之后,肉体虽毁灭,但精神永驻人间,形成一种“浩气”,人们通过建祠堂祭祀、神化该人的品格等一系列方式,赋予其神秘力量,从而使这种精神得以流传并内化为保护地方的道德力量。南霁云信仰的形成也是如此。
至德二年(757)十二月,唐肃宗颁布敕文《赠张巡扬州大都督制》,在张巡、南霁云等人的殉节之地,旌表各位忠烈将士:“其将南霁云,义烈尤著,可特赠开府,仪同三司,访求其子孙各加官爵,皆立庙睢阳,岁时致祭,主者施行。”时隔二十二年后,大历十四年(779)唐代宗又将南霁云与本朝已故功勋战将八人列为第一等祭祀对象,使之在唐代国家祭祀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至德已来将相,功効明著、已亡殁者八人,第一等尚书左仆射冀国公裴冕……御史中丞张巡、将军南霁云……”此外,唐朝还对睢阳保卫战中殉国忠臣的子嗣给予褒奖,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张巡、许远、南霁云子孙中未甄奖者,每家与一人正员官。”其中,南霁云之子南承嗣“年七岁诏授婺州别驾,恩非不渥也”。
唐德宗贞元二年(786),柳宗元曾为崇祭南霁云的《南府君睢阳碑》作序,序文称其“位尊九牧,礼视三公”。以三公之礼加以祭拜,说明南霁云在中唐时期的国家祭祀体系中已具有较高的地位。唐德宗时,国家对至徳以来“功效尤著”的将相进行排序,南霁云仍位列其中并居上等。至宣宗时期,朝廷“图其像于凌烟阁”,继续彰显南霁云的功勋。唐代祭祀忠臣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导向,主要是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后人效仿,起到劝诫作用。这为后世官民对南霁云的崇祀打下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宋元以降,南霁云信仰逐渐从朝堂传播至各地,影响力日益增强。宋代,南霁云成为汴州五王庙的五王之一。在许远的祖籍地海宁,南霁云被列入许远庙,配祀许远。元代,贵州已有名为忠烈祠的祠庙,单独祭祀南霁云。明宣德五年(1430),河南归德州知州李志言请定协忠庙祝仪,以南霁云配祀张巡、许远,获得允准。明廷“命翰林撰祭文,有司每岁以春秋祭”。可见,包括南霁云在内的忠烈群体的国家祭祀地位在明代得到了维护和延续。这说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国家不会刻意打压地方对诸神的崇拜,而是在确定拥有对诸神权威的同时也试图利用他们的象征力量。
其实早在明洪武年间,贵州都指挥史程暹已建忠烈庙于贵阳城中,专祀南霁云,并将其祭祀定为“每岁春秋二祭,于贵州布政司官库支银买办祭品,令宣慰司正官择日致祭”。从祭祀费用出自库府来看,南霁云已被纳入明代地方官府的祭祀体系之中。
三、南霁云信仰在黔地的兴盛
03
明清时期,南霁云信仰在贵州地区颇为兴盛。清人洪亮吉对此有云:“然近日贵州又甚重黑神,香火报赛不绝,云神为唐南霁云,则神与地殊不相涉,并未知所以号黑神之故。”洪氏注意到贵州地区特别崇拜南霁云,但对其原因却大惑不解。此外,清人田雯也发现贵州地区祭祀南霁云的黑神庙香火十分旺盛,认为大概是“勇烈之气,千载犹生,宜其为神”的缘故。
笔者认为,南霁云信仰在贵州兴盛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南霁云之子南承嗣曾为清江太守,政绩颇佳,当地百姓感念其德,又知其父为忠臣,遂迁爱于南霁云。“南公霁云,临淮借兵,睢阳射贼,事业皆无与于黔,而又从未一践黔土,以子承嗣为清江太守,黔人因其子以见其父,犹本秉懿好德之心,所在庙祀不绝。”在这个解释当中,父代子荣的意味较为明显。此外,道光《思南府志》亦有类似之记载:
南承嗣,范阳人,殉节睢阳南将军霁云子,为务州别驾……历施涪二州,又为清江太守,多善政……传去务时,人思其徳,为立生祠。承嗣辞,命祀其父。后黔省通祀南将军,庙曰忠烈,自承嗣始。
由上可知,贵州官民之所以祭祀南霁云,是因为南承嗣主动提出让贤名于父。关于这点,清末人钱保塘亦曰:“贵州人多祀南霁云,询其土人得祀之由,则曰:‘霁云子承嗣为婺施涪三州刺史,有惠政,黔人祀之,推以及霁云,由来久矣。’”从上述诸多记载来看,爱屋及乌的迁爱之说并非空穴来风。不管是让名于父,还是推己及父,都一致证明南霁云信仰在黔省兴盛的原因是父代子荣。
此外,另有观点认为南霁云在黔省的流行源自一次张冠李戴的讹误。清人李慈铭认为,“黑神庙之祀南霁云,据《云溪友议》为黔中观察使南中丞卓。大更风俗,是正声音,唐时黔府辖州十五,羁縻州五十一,故称卓为辖公,死而祀之,因称辖神,后人或讹南中丞为忠臣,因以霁云当之,黑神则辖神转音之讹”。这里提到的南卓,曾在唐宣宗时期任黔南经略史,因有政声,民待之如忠臣,而“霁云死睢阳最著,故人多谓辖公是霁云也”,结果将两位南公混为一谈。而辖神的特点正是“漆身如墨”,经过这样的嫁接,南霁云虽于贵州无涉,却被张冠李戴地变成了有功于贵州的黑神,为黔省民众所崇祀。
应该说,以上两种观点都有一定道理,都对后世的南霁云崇祀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但此二说的背景皆为唐代,不可能是明清之后南霁云在黔省大兴的直接原因。从目前笔者掌握的史料来看,南霁云信仰在贵州的兴盛应和明代的一次请封有关。明景泰二年(1451),贵州按察使王宪上疏将南霁云列入祀典:
窃见贵州城中旧有忠烈庙,祀唐忠臣南霁云,洪武初都指挥程暹建,至今军民皆称其神灵。每岁春首风狂,境内常有火灾及水旱疾疫、虫虎寇盗,虔祷于神,其应若响,虽神贶久孚人心,而圣代未蒙祀典……霁云死之,兹者显灵八番,阴为御灾捍患,乞追赐美谥,颁祀典,每岁春秋有司致祭,非惟圣恩广布,不遗前代之忠臣。
文中所提到的贵州都指挥史程暹在《明史》中无传,据其他资料记载,程暹曾在靖难之役中与徐凯坚守沧州,被朱棣大军所执;在此前任职贵州时,程氏曾参加了几次重大的战役,如洪武“二十九年,平浪蛮杀土官王应名,都指挥程暹平之”。洪武三十一年(1398),杨文讨古州蛮时,程暹所部作为侧翼,与之形成掎角之势,最终协助杨氏大破蛮寇。可见,程暹为明初忠贞武将,贵州历史上第一座祭祀南霁云的忠烈庙由他所建的可能性较大。
景泰年间距离洪武时期已有七八十年,作为贵州按察使的王宪见南霁云具有“显灵八番”的多重神职,且“圣代未蒙祀典”,为“不遗前代之忠臣”,于是请求朝廷再次对南霁云赐封。王宪之举并非心血来潮,而是得神之眷顾后的一种报恩行为,因为在应对景泰初年贵州的“苗乱”时,王宪曾“恳祷于神,以祈阴翊,果获无虞。凡贵之境内罹水火、兵燹之患者,神皆有以相之”。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正是由于程暹平“苗乱”的显赫功绩和崇祀南霁云之间存在相关性,才促使王宪也想利用南霁云的灵威为自己开创政绩,以达到“神惠愈彰,永济边方之黎庶”的目的。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当初为黑神南霁云所败的苗民,在清代却成了南霁云的虔诚祭拜者,祭祀南霁云的黑神庙遍布其地。“诸苗最敬惮之,其遇有暧昧未决事,称将质诸黑神,则无不吐实者。”这与汉代伏波将军马援征服五溪蛮后,逐渐成为后世当地民众崇拜的灵验神明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或许便是一种国家观念的地方表达,对于南霁云这种符合中原王朝价值观念的英雄神明,国家终将会以教化的形式将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有机统一起来。
而在汉族民众心中,南霁云对黔省人的护佑同样由明代延续至清代,清人吴纪曾撰有一篇碑记,讲述邑人对南霁云死后成神、血食一方、护佑一隅的感念之情:
我黔之爱戴为尤甚者,以元明以来寇盗充斥、干戈迭起……公屡显神灵以拥护,乃得城郭无恙,汉夷相安。此黔人既重公生前奇节,而更感公没后威灵……自绅士以及农工商贾胥,岁时奔走……某纠同事募贮白金若干,置常稔之田若干,付本庙住持执掌,每祭取租息以供,无虞缺乏……予思关夫子取义成仁,安上全下,古今莫不亲如父母,尊如天地。兹南公见危致命于前,救灾捍患于后,不可谓非关夫子下之一人。
这段材料表达的意思十分清楚:首先,南霁云显灵护佑黔地,使城池不失,汉夷相安,是黔人感念其威灵的直接原因;其次,黔地祭祀南霁云,与当地官商各界的大力推崇有密切的关系;再次,为使南公祭祀得以正常举行,邑人设有庙产并加以运作,解决了资金方面的问题;最后,至少在吴纪看来,南霁云德比关圣,为关公之后第一人。由此可见,作为神灵的南霁云在黔省享有崇高的地位。即便迁往他处,黔人仍将之铭刻在心。例如,后世迁至四川蓬溪的贵州人仍念念不忘黑神南霁云的护佑之恩:
此其猛厉严正之气,流行天地间,故显灵于黔,能捍水火、瘟疫、灾患,能示梦于滇宼吴三贵,鞭挞其肱俾,释黔民之就擒者……今黔人专祀将军,何欤?盖受其恩者深,斯报以礼者重也。
综上所述,南霁云信仰之所以在贵州十分兴盛,应是“父代子荣”“讹音误传”以及“公屡显灵,专惠黔人”等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
四、黑神南霁云之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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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提倡与民间捧场的双向互动虽然可以使民间信仰得以长期留存,但民间信仰具有突出的功利性,民众崇拜神灵的目的皆为趋福避祸,归根结底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利益。黑神信仰得以在黔省立足,“有功于民”同样是决定其能否延续并兴盛的必要条件。滨岛敦俊认为,由人到神的转变,需要具备义行、灵异、封爵三大要素。对于南霁云来说,义行和封爵都已具备,接下来必然要有灵验事件促其完成成神的最后一步。
据史料显示,黑神南霁云在贵州的首要神职和功绩是救火,“黔苦火患尤剧,南公弭火之功尤其立祷立应也”。“黔苦火患”,说明贵州地区时常发生火灾,对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因此,能弭火者,自然也就容易受到民众的顶礼膜拜。“今禳火之役,祷而祭之,而遂无不应。火灾以弭,而民受其赐,盖黑神之灵焉。”康熙二十八年(1689),贵州久旱不雨,且南明河有水鸣之声,土人相传此河水鸣必有火灾,闹得人心惶惶。时任贵州巡抚的田雯“率父老子弟为文以祭。又禳于黑神南将军之庙”,方使人心稍安。关于此次祭祀活动,清人徐昂发有诗为证:
粤巫祀黑神,云是南开府。
御火犹杀贼,火作神灵雨。
南明河水边,迎神闹铜鼓。
为何南霁云能救火?一方面,“夫黑,水之色也,水能克火”;另一方面,既然南霁云能作“神灵雨”来如杀贼般“御火”,百姓出于对南将军武力的崇拜,自然对其御火能力深信不疑。如此爽应之神,焉有不信之理。除了救火,黑神南霁云在黔地所具有的神职还包括抵御虎患和匪患。明清时期的贵州虎患与匪盗猖獗,而人遇“虫虎寇盗,虔祷于神,其应若响”。在明清重庆一带,黑神南霁云还有司雨御旱之能,“每逢岁旱,祈祷雨泽,历历不爽”。从以上记载不难看出,黑神南霁云是明清时期西南地区的重要神灵之一,在捍御灾患方面有求必应,颇为灵验。
此外,助力官员破获案件也是黑神南霁云灵验的重要表现。明代湖南岳州府华容县人王俨,成化五年(1469)己丑科同进士出身,先任户部左侍郎,后巡抚山东,刚到任便遇到一件棘手的案件。在侦破过程中,王俨如有神助般跟随一股旋风寻获血衣、刀具等犯罪证据,成功破案。若干年后,王俨致仕返乡,并修庙感念神灵的眷顾,这一神灵便是南霁云。关于此事,乾隆《华容县志》记载:“仰山庙,在县城东平江门外,明邑人王俨建,祀唐南霁云。按,《华容志》云:俨巡抚山东时有黑神甚灵,感神为南霁云,归而建庙塑像祀之。”
一般而言,既有利于民众日常生活又能保境安民之神,才能真正成为一方之保护神。南霁云便是如此。清嘉庆二年(1797),贵州西南的南笼起义可谓声势浩大,震动清廷。义军在攻打永丰州定边城(今贞丰县)过程中似有妖术相助,清军“屡发枪炮,不能伤一苗,知为邪术厌”。危急之下,永丰知州明安泰求告神灵,“乃步祷于汉寿亭侯庙、南将军庙、城隍庙,免冠蓬首,首触至地”。此后,清军枪炮恢复正常。在这一案例中,明安泰所求之神并非南霁云一位,但作为众神中的一员,“显灵”一事自有“南将军”的功劳。嘉庆七年(1802),贵阳被围。据说黑神南霁云再次“显灵”,使贵阳城转危为安,“旌旗甲马,忽见睤睨。蛾贼辟易,城获以全”。因此,黑神南霁云在贵州人心目中有着特殊的地位。黔人对黑神的崇祀甚至达到争先恐后的地步。“夫霪涝愆阳,火灾疠疫,有祈必应,黔之人荷赐良多,其沤郁肸蠁,奔走而恐后也固宜。”
综上,捍患御灾、破案伸冤、保境安民是黑神南霁云的主要神职。在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极为低下的古代社会,这样功能齐全的神明势必备受民众的崇祀和偏爱。
五、南霁云信仰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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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霁云信仰虽以贵州为盛,但不限于贵州,“江右、三楚、滇、蜀,亦无不重其志节,而修其禋祀”。这首先可以在贵州北邻的四川得到印证。清人戴诠曾为四川蓬溪的黔阳宫写过一篇《南将军祠祀》,文中说黔阳宫“韧自道光丁亥”,也就是1827年。戴诠在咸丰五年(1855)客游黔阳宫,看到李子新所撰碑记云:“将军非黔人,亦非仕于黔,而黔之贵阳城早建忠烈庙,兹黔之迁蓬者百有余年。”从发轫上推一百年,即清雍正年间。可知,南霁云信仰至少在清代雍正年间已由贵州传至四川遂宁地区。
在贵州以东的湖南,南霁云信仰更为普遍。例如,湖南溆浦县有祭祀南霁云的南将军祠,颇为灵验,为人尊崇,“顾自有祠以来,年代辽邈,人之崇信尊奉,无异一日,疾病必祷,水旱必祈,商贾营运于四方祷而后行,郡邑之讨叛动众,有事于祠而后出,皆有感即应,动如其愿”。邑人杨再乔在论及南公神时亦认为:“非神之精灵尚存,能感应如响若斯耶?”可见,南霁云信仰在当地非常兴盛。值得注意的是,商贾在“营运四方”之前,要“祷而后行”,这说明南霁云已成为当地商贾的保护神。其原因何在?贵州巡抚冯兆熊的一篇碑记或可提供答案:“南公之子承嗣为涪州转运使时,黔人之入贡者多取道于涪,先诸转运使尝苛虐之,南公㳝任,体恤周至,黔人思其徳,悯其父之死忠,因崇祀焉。”可以看出,唐代黔人向朝廷进贡途中常常遭到涪州转运使的残暴对待,后来南承嗣“历涪州刺史”,对黔地进贡者体恤有加。为感其恩德,贵州人后来就崇祀南承嗣之父南霁云。因为这个缘故,作为神明的南霁云也具有了护佑行旅的功能。而商人四处经商,尤其需要保护,所以特别尊崇南公神,因此该神也成为各地贵州会馆中普遍供奉的神明。
在湘黔东北方向的江淮一带,湖北怀宁和蕲州皆有祭祀南霁云的习俗,且都将其视为水神。比如,怀宁县将祭祀南霁云的庙称为水府庙,“旧名南木庙……祀水神南将军”。为何这些地区会祭祀南霁云,而且将其视作水神供奉?首先,怀宁、蕲州等江淮一带祭祀南霁云的主要原因是“南霁云以保障江淮死”,所以当地人对其心存感激,加以崇祀。其次,江淮地区之所以把南霁云视为水神,主要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有关。关于这点,清人陈大章有诗云:“湘蓠沅芷久沉沦,俚俗讹传祀黑神,却怪樊川留怨句,偏从此地吊灵均。”诗中所描述之地为湖北黄州巴河镇兰溪,作者自注曰:“黑神,水神也,即南霁云,江淮间多祀之。”在中国五行中,黑色对应水,巴河镇是巴水与长江的交汇之地,上述怀宁县也是沿江大县,可以看出江淮之人多居临大江大河,现实生活中常与水打交道,在祈求水神护佑方面需求较多,因此在这些地方,南霁云被当作水神加以供奉并不难理解。
除西南、江淮外,远在西北的甘肃天水一带也有崇祀南霁云的现象。清代甘肃秦州(即今天水市秦州区)慧音山有二龙大王庙,香火极盛,内供“黑脸红袍”的二龙大王,其原形亦为南霁云。究其信仰渊源,应与三次大的敕封有关。一是宋太宗曾敕封南霁云为秦州慧音山昭佑嘉泽二龙神君;二是清嘉庆皇帝曾敕封南霁云为秦州慧音山昭佑绥沣嘉泽二龙大王;三是光绪年间敕赐昭佑封号德茂乾元扁文、奉勅加绥丰封号绥疆锡福扁文。可知,南霁云信仰在西北甘肃天水一带的流传与历代王朝赐封有关。
为更好地展示南霁云信仰的分布区域,笔者根据已掌握的地方志资料绘制了南霁云庙宇分布表(参见表1),大致可以反映出清代、民国时期南霁云信仰在我国的分布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祭祀南霁云的庙宇分布广泛:贵州10座,湖南8座,四川5座,湖北3座,安徽3座,甘肃、直隶、江西各1座。除在南氏家乡清丰县和其殉难的淮泗地区外,大部分祭祀南霁云的庙宇都分布在今贵州及其周边湘西、渝东南、川东一带。其中,贵州相关庙宇最多,布满全境,印证了前文所述黔省奉神最谨的事实。湖南次之,辰州府辰溪县,各地俱有黑神庙。泸溪县亦多有南公祠祭祀南霁云,“公尽节江淮,虽于泸无与,而泸人尸祝历年,数百庙貌辉煌……亦足见忠烈之气塞天地而贯古今,无往不在,安知公之灵爽不留于泸,而享千年血食哉”。
若以黔北正安县为原点,以350公里为半径画一个同心圆,南霁云信仰的核心区域即在此片区。其原因主要是南霁云在睢阳保卫战中事迹突出,使得江淮乃至其以西的荆楚、贵州等地免受战火之乱。“以睢阳为江淮保障,无睢阳必无江淮,无江淮而荆楚沦胥矣。辰沅诸郡,古黔中地,今贵州犹称黔省,诸公之王于黔而祀于楚也固宜。”换言之,保住江淮,则保住荆楚,进而保住南中国大部分地区。加之湘、黔、渝交界处即古黔中地,所以人们认为南霁云“祀于楚也固宜”。散布于安徽、鄂东和赣北的几座祠庙,因地处江淮地区,可视为南霁云保江淮有功,以致“江汉淮湖,群生咸育”。南霁云祠庙在施涪二州亦有分布,与南承嗣知二州不无关系。至于甘肃地区出现的“二龙大王”信仰,则是皇朝敕封的结果,属于政令式信仰的传播,与信仰自然传播属于不同的系统,可另当别论。总之,南霁云信仰经过千年来不断地衍变、流播,总体呈现出集中于贵州,弥散于川楚、江淮的态势。
六、结语
南霁云作为张巡、许远之裨将,在安史之乱的睢阳一役中大义殉国,得以流芳千古。后世多以南霁云配祀张许二公,然经过千年流传,南霁云信仰也从双忠公信仰中独立出来,逐渐衍变成为独具特色的“黑神”信仰,并身兼数种神职,独步于黔省、湘省等地,被当地民众虔诚奉祀。正所谓“自古忠臣烈士,没而为神,其威灵足以安上全下,洋洋如在”,南霁云信仰的形成,归根结底源自于千百年来民众对忠臣良将的敬仰和对保家卫国忠义之士的追缅。该信仰的发展、流播,是国家提倡、地方官推崇与民众自发祭祀综合作用的结果。作为军功之神衍变而成的民间信仰,南霁云信仰在全国范围内虽不及关公、双忠等信仰那么普遍,但在一定区域内,仍为不可忽视的神明信仰。
(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文章来源:《民俗研究》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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