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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阚莹莹)记者5月25日从农业农村厅获悉,《四川省“千员带万社”行动方案》于近日正式发布。《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每个市(州)要选聘80名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达到1600名以上,为全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精准辅导服务。
选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的一种创新工作机制,正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工作内容是什么?哪些人员可以纳入选聘范围?
《方案》规定,辅导工作分为组织建设、规范运营、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绿色发展、技术支持等六大类,每个辅导员为10个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指导服务工作。优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社企对接服务方的经营管理人员,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农技员,农业农村经济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能够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的社团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等,均可纳入辅导员选聘范围。
此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将实行分级管理。《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省级培育50名左右省级辅导员,每个市(州)培育20—40名市级辅导员,每个涉农县培育5—30名县级辅导员。各地按照“谁聘任、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辅导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辅导员管理机制。
《方案》还鼓励各地创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为主体提供便利服务。在建设模式上,服务中心可以新设,也可以由现有主体挂牌承接。在运行机制上,服务中心可以根据多元化、个性化的发展需求,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同时,各地要引导服务中心制定工作指南、行为规范、价格公开、服务记录追溯等制度。